江歌母亲诉网暴者案 福建南平中院二审宣判

2023-08-31 20:46:46 来源:中国青年网


【资料图】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福州8月31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田宏炜)今天,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江某莲自诉林某侮辱、诽谤上诉一案作出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截图。

“江歌案”于2017年受到大众关注。此后,网上出现针对江歌的负面和极端言论。江歌母亲开始通过法律途径保护孩子名誉。

上海网民谭某在网上连续发博,以文章和漫画形式歪曲“江歌案”。江秋莲以侮辱罪、诽谤罪诉至法院。据公开资料显示,2020年10月27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以侮辱罪判处谭斌有期徒刑一年,以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另一安徽女子张某某使用多个网名在网络传播侮辱和讽刺江秋莲及其女儿的漫画。2021年3月4日,张某某被安徽淮南田家庵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犯寻畔滋事罪处有期徒刑1年。张某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10日,安徽淮南中院二审作出判决,维持一审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13年,颁布的《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是相对垂直的可追究网暴者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其主要处理涉嫌诽谤的网络暴力行为,即故意捏造、篡改并散布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情节严重”前提下可追究刑责。

根据《解释》规定,“情节严重”包括: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两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和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满足以上条件,可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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